中南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包通过率)
中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一所综合性高等院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经湖北省学位办批准,我院面向全国举办法学、历史学、企业管理学硕士课程进修班并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一、申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的条件
1、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大专学历,且在毕业后工作 五年以上(均含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时间)。 (注:部分党政企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2、 参加我院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经考试成绩合格。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颁发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二、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
1、 凡获得学士学位,工作1年以上(在取得硕士学位以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2、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须参加院校组织的加考课程,课程考试全部合格者,按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
3、 参加我院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经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4、 通过参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5、 参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我院法学硕士学位(民族学专业)不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6、 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我院教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授予国家承认的法学或历史学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及教学形式
1、 课程设置
(1)法学硕士学位课程班
社会学专业课程: 社会学理论、社会学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社会工作理论、微观社会工作、中观社会工作、 宏观社会工作、社会心理学
民族学专业课程: 中国民族志、世界民族志、民族学通论、考古(人类)学、民族学理论、民族文化学、民族学田野调查方法、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招生对象: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可报考经济法专业课程;
(2) 企业管理硕士学位课程班
企业管理专业课程:管理经济学、管理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运营管理、企业价值管理、企业战略管理。
招生对象:各级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可报考经济管理专业课程。
2、教学形式
所有课程按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采取集中讲授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对于武汉市的学生,面授集中在星期六、日进行。对于武汉市外的学生,面授每年安排两个月(分两次)在本校或指定地点集中进行。
3、学习年限 在职学习12个月-18个月。
四、报名录取
1. 报名时间:常年招生报名。
2. 报名手续:
3. 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单位介绍信报名;交本人近期登记照8张,身份证、学位(学历) 证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凭初审合格单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登记表》。
4. 审核与录取 经审核后,择优录取。
5、交费流程:报名者前期向院校合作单位填报详细信息,缴纳10800元到学院账户;条件符合录取者收到院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到指定的合作机构交纳剩余学费,院校开具学费发票。不含靠前培训费。
五 .学习费用:整个硕士学位课程班学费为 50000 元人民币 / 人。